由于换了工作,路程变的遥远,每天坐公车上班要一个多小时,不比以前走路十几分钟就能到公司。虽说每天都为这件事感到痛苦,却另外一方面能够坐在车上利用一小段时间静下心来看点书,我的待机时间五六个月的kindle现在整天揣在包里了。相比坐车看手机新闻,我倒是更愿意看那么点经典的书籍。
《围城》这部书是在大学的时候借的石胖子的书读的,当时就被钱钟书前辈的文笔所折服。读研的时候想这么一部经典的书籍要有一本珍藏的。所以特意在听雨发帖买了本二手的,至今还记得一个妹纸和我到纺院的楼下进行十块钱的交易。这么多年过去了,妹纸的长相已经不记得,但是交易的物品还在。
今天要记录的是主角方鸿渐与唐晓芙的那段说不清的关系,两个人隔着苏小姐搞着暧昧,到不是说他俩多么苟且,但是经过钱老前辈的那么一描述,却是能让人理解当时他俩的心境。
其中方鸿渐第一次见到唐晓芙时,钱老前辈是这么描写的:
苏小姐领了个二十左右的娇小女孩子出来,介绍道:“这是我表妹唐晓芙。”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忘掉了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他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的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杈,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过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制,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装模作样的早熟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混沌痴顽的无性别孩子,还说不上女人。方鸿渐立刻想在她心上造个好印象。
上面的文字恰到好处的描写了方鸿渐遇到唐晓芙时一下子就被她所吸引,然后就开始喜欢上她。并接下来在言语中极力的想讨好她,抓住每一个机会来表现自己。
然后在两个阴差阳错的发展到暧昧关系时,通过书信的方式来互相表述。其中有段这么描写方鸿渐夜不能寐的情景:
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的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刺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的英文富有英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的精神,不收文法约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国文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以后这一个多月里,他见了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回了五六封信。他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趟好,想着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响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窃窃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就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到我打哈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吃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呦,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此,比不上见面,见了面许多话倒讲不出来,还想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假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的恨不得天天见面了;到后来,很不得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去,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
这段话好能引起共鸣,想想咱们刚刚喜欢上一姑娘时不就这样么。整天跟个傻子似得,碰到一丁点小事都想着与心里的那位分享,恨不得立马出现在TA面前讲给TA听。可能也就是大师能够细微观察并用文字表达出来吧。
用最近一段网上见到的字叫做:人家能说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句子,而我只能说:“我靠,好漂亮,好多鸟啊,真他妈太漂亮了,怎么这么漂亮……”